要說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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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18日 | 10 以珥月 5784

利未記 21:1-24:23

利未記 第二十一章 共 24 節經文

  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: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,
  2.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、兒女、弟兄,
  3. 和未曾出嫁、作處女的姊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
  4.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,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。
  5. 不可使頭光禿;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,也不可用刀劃身。
  6. 要歸神為聖,不可褻瀆神的名;因為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們獻的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。
  7.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。
  8.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,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;你要以他為聖,因為我─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─是聖的。
  9.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,就辱沒了父親,必用火將他焚燒。
  10.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、頭上倒了膏油、又承接聖職,穿了聖衣的,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服。
  11. 不可挨近死屍,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。
  12. 不可出聖所,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,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。我是耶和華。
  13. 他要娶處女為妻。
  14.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,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,都不可娶;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。
  15. 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,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。
  16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17. 你告訴亞倫說:你世世代代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。
  18. 因為凡有殘疾的,無論是瞎眼的、瘸腿的、塌鼻子的、肢體有餘的、
  19. 折腳折手的、
  20. 駝背的、矮矬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,或是損壞腎子的,都不可近前來。
  21. 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。
  22. 神的食物,無論是聖的,至聖的,他都可以吃。
  23. 但不可進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壇前;因為他有殘疾,免得褻瀆我的聖所。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。
  24. 於是,摩西曉諭亞倫和亞倫的子孫,並以色列眾人。

利未記 第二十二章 共 33 節經文

  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2. 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: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、歸給我的聖物,免得褻瀆我的聖名。我是耶和華。
  3. 你要對他們說: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,凡身上有污穢、親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、歸耶和華聖物的,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。我是耶和華。
  4. 亞倫的後裔,凡長大痲瘋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吃聖物,直等他潔淨了。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(物或作:人),或是遺精的人,
  5. 或是摸什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,或是摸那使他不潔淨的人(不拘那人有什麼不潔淨),
  6. 摸了這些人、物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聖物。
  7. 日落的時候,他就潔淨了,然後可以吃聖物,因為這是他的食物。
  8.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穢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  9.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輕忽了,因此擔罪而死。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  10. 凡外人不可吃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聖物;
  11. 倘若祭司買人,是他的錢買的,那人就可以吃聖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
  12.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  13.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,或是被休的,沒有孩子,又歸回父家,與他青年一樣,就可以吃他父親的食物;只是外人不可吃。
  14.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,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。
  15.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,
  16. 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,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。
  17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18. 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,並以色列眾人說: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,凡獻供物,無論是所許的願,是甘心獻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,
  19.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,或是綿羊,或是山羊獻上,如此方蒙悅納。
  20. 凡有殘疾的,你們不可獻上,因為這不蒙悅納。
  21.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,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,為要還特許的願,或是作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。
  22. 瞎眼的、折傷的、殘廢的、有瘤子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,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  23.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,若肢體有餘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用以還願,卻不蒙悅納。
  24. 腎子損傷的,或是壓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騸了的,不可獻給耶和華,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。
  25. 這類的物,你們從外人的手,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;因為這些都有損壞,有殘疾,不蒙悅納。
  26.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  27. 才生的公牛,或是綿羊或是山羊,七天當跟著母;從第八天以後,可以當供物蒙悅納,作為耶和華的火祭。
  28.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,不可同日宰母和子。
  29.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
  30. 要當天吃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我是耶和華。
  31.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。我是耶和華。
  32.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,卻要被尊為聖。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,
  33.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作你們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

利未記 第二十三章 共 44 節經文

  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2.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耶和華的節期,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。
  3. 六日要做工,第七日是聖安息日,當有聖會;你們什麼工都不可做。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。
  4. 耶和華的節期,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,乃是這些。
  5. 正月十四日,黃昏的時候,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  6. 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;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  7. 第一日當有聖會,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
  8.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。第七日是聖會,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  9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10.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,收割莊稼的時候,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。
  11. 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使你們得蒙悅納。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。
  12. 搖這捆的日子,你們要把一歲、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  13. 同獻的素祭,就是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,作為馨香的火祭,獻給耶和華。同獻的奠祭,要酒一欣四分之一。
  14. 無論是餅,是烘的子粒,是新穗子,你們都不可吃,直等到把你們獻給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才可以吃。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  15.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,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,要滿了七個安息日。
  16.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,共計五十天,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。
  17.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,加酵,烤成兩個搖祭的餅,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。
  18. 又要將一歲、沒有殘疾的羊羔七隻、公牛犢一隻、公綿羊兩隻,和餅一同奉上。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,就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  19. 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為平安祭。
  20. 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麥子做的餅一同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;這是獻與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司的。
  21. 當這日,你們要宣告聖會;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  22.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,不可割盡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;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  23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24.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七月初一,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,要吹角作紀念,當有聖會。
  25.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  26.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  27.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;你們要守為聖會,並要刻苦己心,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  28. 當這日,什麼工都不可做;因為是贖罪日,要在耶和華─你們的神面前贖罪。
  29. 當這日,凡不刻苦己心的,必從民中剪除。
  30. 凡這日做什麼工的,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。
  31. 你們什麼工都不可做。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  32. 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,並要刻苦己心。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,要守為安息日。
  33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  34.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,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。
  35. 第一日當有聖會,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  36. 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第八日當守聖會,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這是嚴肅會,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  37. 這是耶和華的節期,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;要將火祭、燔祭、素祭、祭物,並奠祭,各歸各日,獻給耶和華。
  38. 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,又在你們的供物和所許的願,並甘心獻給耶和華的以外。
  39. 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,就從七月十五日起,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。第一日為聖安息;第八日也為聖安息。
  40. 第一日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和棕樹上的枝子,與茂密樹的枝條並河旁的柳枝,在耶和華─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七日。
  41. 每年七月間,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。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  42.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;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裡,
  43.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,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  44. 於是,摩西將耶和華的節期傳給以色列人。

利未記 第二十四章 共 23 節經文

 

  1.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  2. 要吩咐以色列人,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,使燈常常點著。
  3. 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,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。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  4.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收拾精金燈臺上的燈。
  5. 你要取細麵,烤成十二個餅,每餅用麵伊法十分之二。
  6. 要把餅擺列兩行(或作:摞;下同),每行六個,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;
  7. 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,作為紀念,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  8. 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;這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。
  9. 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;他們要在聖處吃,為永遠的定例,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。
  10.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,他父親是埃及人,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。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裡爭鬥。
  11.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,並且咒詛,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裡。(他母親名叫示羅密,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)
  12. 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裡,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。
  13.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  14. 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。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;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。
  15.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凡咒詛神的,必擔當他的罪。
  16.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,必被治死;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。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,必被治死。
  17. 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;
  18. 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,以命償命。
  19.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:
  20. 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,也要照樣向他行。
  21. 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
  22.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,同歸一例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
  23. 於是,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,用石頭打死。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。
以西結書 44:15-31

以西結書 第四十四章 共 31 節經文

  1. 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,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。他們必親近我,事奉我,並且侍立在我面前,將脂油與血獻給我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 2. 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,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,守我所吩咐的。
  3. 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。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。
  4. 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,腰穿細麻布褲子;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。
  5. 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,當脫下供職的衣服,放在聖屋內,穿上別的衣服,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。
  6. 不可剃頭,也不可容髮綹長長,只可剪髮。
  7. 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。
  8. 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,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,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。
  9. 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,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。
  10. 有爭訟的事,他們應當站立判斷,要按我的典章判斷。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、條例,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。
  11. 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,只可為父親、母親、兒子、女兒、弟兄,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。
  12. 祭司潔淨之後,必再計算七日。
  13. 當他進內院,進聖所,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,要為自己獻贖罪祭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  14. 祭司必有產業,我是他們的產業。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;我是他們的基業。
  15. 素祭、贖罪祭,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,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。
  16. 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。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;這樣,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。
  17. 無論是鳥是獸,凡自死的,或是撕裂的,祭司都不可吃。
馬太福音 26:59-66

馬太福音 第二十六章 共 75 節經文

  1.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,要治死他。
  2. 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,總得不著實據。末後有兩個人前來,說:
  3. 這個人曾說:我能拆毀神的殿,三日內又建造起來。
  4. 大祭司就站起來,對耶穌說:你什麼都不回答嗎?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?
  5. 耶穌卻不言語。大祭司對他說: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,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?
  6. 耶穌對他說:你說的是。然而,我告訴你們,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
  7.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,說:他說了僭妄的話,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?這僭妄的話,現在你們都聽見了。
  8. 你們的意見如何?他們回答說:他是該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