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週 出時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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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9月10日 | 14 以祿月 5782

申命記 21:10-25:19

申命記 第二十一章 共 23 節經文

  1.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耶和華─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,你就擄了他們去。
  2.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,戀慕他,要娶他為妻,
  3. 就可以領他到你家裡去;他便要剃頭髮,修指甲,
  4.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,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,然後可以與他同房。你作他的丈夫,他作你的妻子。
  5. 後來你若不喜悅他,就要由他隨意出去,決不可為錢賣他,也不可當婢女待他,因為你玷污了他。
  6. 人若有二妻,一為所愛,一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,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。
  7.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,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,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,
  8.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,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;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,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。
  9.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,不聽從父母的話,他們雖懲治他,他仍不聽從,
  10. 父母就要抓住他,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、本城的長老那裡,
  11. 對長老說: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,不聽從我們的話,是貪食好酒的人。
  12.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,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。
  13. 人若犯該死的罪,被治死了,你將他掛在木頭上,
  14.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,必要當日將他葬埋,免得玷污了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。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。

申命記 第二十二章 共 30 節經文

  1.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可佯為不見,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。
  2. 你弟兄若離你遠,或是你不認識他,就要牽到你家去,留在你那裡,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。
  3.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,或是驢,或是衣服,你若遇見,都要這樣行,不可佯為不見。
  4.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,不可佯為不見,總要幫助他拉起來。
  5.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,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─你神所憎惡的。
  6.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,或在樹上或在地上,裡頭有雛或有蛋,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,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。
  7. 總要放母,只可取雛,這樣你就可以享福,日子得以長久。
  8. 你若建造房屋,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,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。
  9.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,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。
  10. 不可並用牛、驢耕地。
  11. 不可穿羊毛、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。
  12.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。
  13. 人若娶妻,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,
  14. 信口說他,將醜名加在他身上,說:我娶了這女子,與他同房,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;
  15.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,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。
  16.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: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,他恨惡他,
  17. 信口說他,說: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;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。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。
  18.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,懲治他,
  19.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,給女子的父親,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。女子仍作他的妻,終身不可休他。
  20. 但這事若是真的,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,
  21. 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,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;因為他在父家行了淫亂,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  22.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,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  23.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,有人在城裡遇見他,與他行淫,
  24.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,用石頭打死─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;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  25.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強與他行淫,只要將那男子治死。
  26. 但不可辦女子;他本沒有該死的罪,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,將他殺了一樣。
  27.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女子喊叫,並無人救他。
  28.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,抓住他,與他行淫,被人看見,
  29.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;因他玷污了這女子,就要娶他為妻,終身不可休他。
  30.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;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。

申命記 第二十三章 共 25 節經文

  1. 凡外腎受傷的,或被閹割的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  2.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;他的子孫,直到十代,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  3.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;他們的子孫,雖過十代,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  4.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,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。
  5. 然而耶和華─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,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,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愛你。
  6.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。
  7. 不可憎惡以東人,因為他是你的弟兄。不可憎惡埃及人,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。
  8. 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。
  9. 你出兵攻打仇敵,就要遠避諸惡。
  10. 你們中間,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,不潔淨,就要出到營外,不可入營;
  11. 到傍晚的時候,他要用水洗澡,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。
  12. 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。
  13. 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,你出營外便溺以後,用以鏟土,轉身掩蓋。
  14. 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,要救護你,將仇敵交給你,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,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,就離開你。
  15.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,逃到你那裡,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。
  16. 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,在你的城邑中,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;你不可欺負他。
  17.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;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。
  18. 娼妓所得的錢,或孌童(原文作狗)所得的價,你不可帶入耶和華─你神的殿還願,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─你神所憎惡的。
  19. 你借給你弟兄的,或是錢財或是糧食,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,都不可取利。
  20.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,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。這樣,耶和華─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
  21. 你向耶和華─你的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;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,你不償還就有罪。
  22. 你若不許願,倒無罪。
  23. 你嘴裡所出的,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,要照你向耶和華─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。
  24. 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,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,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。
  25. 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,可以用手摘穗子,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。

申命記 第二十四章 共 22 節經文

  1. 人若娶妻以後,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他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,打發他離開夫家。
  2.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,可以去嫁別人。
  3. 後夫若恨惡他,寫休書交在他手中,打發他離開夫家,或是娶他為妻的後夫死了,
  4. 打發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他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不可使耶和華─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。
  5.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,也不可託他辦理什麼公事,可以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所娶的妻快活。
  6.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。
  7. 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,當奴才待他,或是賣了他,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。這樣,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  8. 在大痲瘋的災病上,你們要謹慎,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。我怎樣吩咐他們,你們要怎樣遵行。
  9. 當記念出埃及後,在路上,耶和華─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
  10. 你借給鄰舍,不拘是什麼,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。
  11. 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。
  12. 他若是窮人,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。
  13. 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當頭還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,他就為你祝福;這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
  14. 困苦窮乏的雇工,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,你不可欺負他。
  15. 要當日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─因為他窮苦,把心放在工價上─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,罪便歸你了。
  16. 不可因子殺父,也不可因父殺子;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。
  17.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,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。
  18. 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耶和華─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  19.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,若忘下一捆,不可回去再取,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這樣,耶和華─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
  20. 你打橄欖樹,枝上剩下的,不可再打;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
  21. 你摘葡萄園的葡萄,所剩下的,不可再摘;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。
  22.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

申命記 第二十五章 共 19 節經文

  1. 人若有爭訟,來聽審判,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,定惡人有罪。
  2. 惡人若該受責打,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,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。
  3. 只可打他四十下,不可過數;若過數,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。
  4.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他的嘴。
  5. 弟兄同居,若死了一個,沒有兒子,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,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,娶他為妻,與他同房。
  6.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。
  7.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,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,說: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,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。
  8.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,他若執意說:我不願意娶他,
  9.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,脫了他的鞋,吐唾沫在他臉上,說: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。
  10. 在以色列中,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。
  11. 若有二人爭鬥,這人的妻近前來,要救他丈夫脫離那打他丈夫之人的手,抓住那人的下體,
  12. 就要砍斷婦人的手,眼不可顧惜他。
  13. 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。
  14. 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。
  15. 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,公平的升斗。這樣,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,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。
  16. 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─你神所憎惡的。
  17. 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。
  18. 他們在路上遇見你,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儘後邊軟弱的人,並不敬畏神。
  19. 所以耶和華─你神使你不被四圍一切的仇敵擾亂,在耶和華─你神賜你為業的地上得享平安。那時,你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,不可忘記。
以賽亞書 54:1-10

以賽亞書 第五十四章 共 17 節經文

  1. 你這不懷孕、不生養的要歌唱;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發聲歌唱,揚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  2. 要擴張你帳幕之地,張大你居所的幔子,不要限止;要放長你的繩子,堅固你的橛子。
  3. 因為你要向左向右開展;你的後裔必得多國為業,又使荒涼的城邑有人居住。
  4. 不要懼怕,因你必不致蒙羞;也不要抱愧,因你必不致受辱。你必忘記幼年的羞愧,不再記念你寡居的羞辱。
  5. 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;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。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;他必稱為全地之神。
  6. 耶和華召你,如召被離棄心中憂傷的妻,就是幼年所娶被棄的妻。這是你神所說的。
  7. 我離棄你不過片時,卻要施大恩將你收回。
  8. 我的怒氣漲溢,頃刻之間向你掩面,卻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你。這是耶和華─你的救贖主說的。
  9. 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。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,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,也不斥責你。
  10. 大山可以挪開,小山可以遷移;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;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。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。
馬太福音 24:29-42

馬太福音 第二十四章 共 51 節經文

  1. 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,日頭就變黑了,月亮也不放光,眾星要從天上墜落,天勢都要震動。
  2. 那時,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,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。他們要看見人子,有能力,有大榮耀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
  3. 他要差遣使者,用號筒的大聲,將他的選民,從四方(方:原文是風),從天這邊到天那邊,都招聚了來。
  4. 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: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,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。
  5. 這樣,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,也該知道人子近了,正在門口了。
  6. 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世代還沒有過去,這些事都要成就。
  7. 天地要廢去,我的話卻不能廢去。
  8. 但那日子,那時辰,沒有人知道,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,子也不知道,惟獨父知道。
  9. 挪亞的日子怎樣,人子降臨也要怎樣。
  10. 當洪水以前的日子,人照常吃喝嫁娶,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;
  11. 不知不覺洪水來了,把他們全都沖去。人子降臨也要這樣。
  12. 那時,兩個人在田裡,取去一個,撇下一個。
  13. 兩個女人推磨,取去一個,撇下一個。
  14. 所以,你們要警醒,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