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週 我律篇/我命篇

admin5782torah

2022年5月28日 | 27 以珥月 5782

利未記 26:3-27:34

利未記 第二十六章 共 46 節經文

  1.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誡命, 
  2. 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,叫地生出土產,田野的樹木結果子。 
  3. 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,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;並且要吃得飽足,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。 
  4. 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;你們躺臥,無人驚嚇。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;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。 
  5. 你們要追趕仇敵,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。 
  6. 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,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;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。 
  7. 我要眷顧你們,使你們生養眾多,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。 
  8. 你們要吃陳糧,又因新糧挪開陳糧。 
  9. 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;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。 
  10.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;我要作你們的神,你們要作我的子民。 
  11. 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,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;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,叫你們挺身而走。 
  12. 你們若不聽從我,不遵行我的誡命, 
  13. 厭棄我的律例,厭惡我的典章,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,背棄我的約, 
  14. 我待你們就要這樣:我必命定驚惶,叫眼目乾癟、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。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,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。 
  15. 我要向你們變臉,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。恨惡你們的,必轄管你們;無人追趕,你們卻要逃跑。 
  16. 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,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。 
  17. 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,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,載你們的地如銅。 
  18. 你們要白白地勞力;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,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。 
  19. 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,不肯聽從我,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。 
  20. 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,搶吃你們的兒女,吞滅你們的牲畜,使你們的人數減少,道路荒涼。 
  21. 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,行事與我反對, 
  22. 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,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。 
  23. 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,報復你們背約的仇;聚集你們在各城內,降瘟疫在你們中間,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。 
  24. 我要折斷你們的杖,就是斷絕你們的糧。那時,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,按分量秤給你們;你們要吃,也吃不飽。 
  25.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,卻行事與我反對, 
  26. 我就要發烈怒,行事與你們反對,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。 
  27.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,也要吃女兒的肉。 
  28. 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,砍下你們的日像,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;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。 
  29. 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,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;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。 
  30.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,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。 
  31.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;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。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;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。 
  32. 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,你們的地荒涼,要享受眾安息;正在那時候,地要歇息,享受安息。 
  33. 地多時為荒場,就要多時歇息;地這樣歇息,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。 
  34.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,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。葉子被風吹的響聲,要追趕他們;他們要逃避,像人逃避刀劍,無人追趕,卻要跌倒。 
  35. 無人追趕,他們要彼此撞跌,像在刀劍之前。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。 
  36. 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;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。 
  37. 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。 
  38.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,就是干犯我的那罪,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, 
  39. 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,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。那時,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,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, 
  40. 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,與以撒所立的約,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並要記念這地。 
  41. 他們離開這地,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。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;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,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。 
  42. 雖是這樣,他們在仇敵之地,我卻不厭棄他們,也不厭惡他們,將他們盡行滅絕,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,因為我是耶和華─他們的神。 
  43. 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。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、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為要作他們的神。我是耶和華。 
  44. 這些律例、典章,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藉著摩西立的。 

利未記 第二十七章 共 34 節經文

  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 
  2.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人還特許的願,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。 
  3. 你估定的,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,要按聖所的平,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。 
  4. 若是女人,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。 
  5.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,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,女子估定十舍客勒。 
  6.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,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,女子估定三舍客勒。 
  7.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,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,女人估定十舍客勒。 
  8. 他若貧窮,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,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。 
  9. 所許的若是牲畜,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,都要成為聖。 
  10. 人不可改換,也不可更換,或是好的換壞的,或是壞的換好的。若以牲畜更換牲畜,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。 
  11. 若牲畜不潔淨,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,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。 
  12.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;牲畜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是。 
  13. 他若一定要贖回,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。 
  14.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估定價值。房屋是好是壞,祭司怎樣估定,就要以怎樣為定。 
  15.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若要贖回房屋,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房屋仍舊歸他。 
  16.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,若撒大麥一賀梅珥,要估價五十舍客勒。 
  17.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,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。 
  18.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,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,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。 
  19.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,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地就准定歸他。 
  20. 他若不贖回那地,或是將地賣給別人,就再不能贖了。 
  21. 但到了禧年,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,就要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 
  22.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 
  23.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。當日,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,歸給耶和華。 
  24. 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 
  25.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: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。 
  26.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,無論是牛是羊,既歸耶和華,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,因為這是耶和華的。 
  27.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;若不贖回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。 
  28. 但一切永獻的,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,無論是人,是牲畜,是他承受為業的地,都不可賣,也不可贖。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。 
  29.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,必被治死。 
  30. 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 
  31.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什麼物,就要加上五分之一。 
  32. 凡牛群羊群中,一切從杖下經過的,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。 
  33. 不可問是好是壞,也不可更換;若定要更換,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,不可贖回。 
  34.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。
耶利米書 16:19-17:14

耶利米書 第十六章 共 21 節經文

  1. 耶和華啊,你是我的力量,是我的保障;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。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裡,說:我們列祖所承受的,不過是虛假,是虛空無益之物。 
  2. 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?其實這不是神。 
  3. 耶和華說:我要使他們知道,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。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。 

耶利米書 第十七章 共 27 節經文

  1. 猶大的罪是用鐵筆、用金鋼鑽記錄的,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和壇角上。 
  2. 他們的兒女記念他們高岡上、青翠樹旁的壇和木偶。 
  3. 我田野的山哪,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,把你的貨物、財寶,並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; 
  4. 並且你因自己的罪必失去我所賜給你的產業。我也必使你在你所不認識的地上服事你的仇敵;因為你使我怒中起火,直燒到永遠。 
  5. 耶和華如此說:倚靠人血肉的膀臂,心中離棄耶和華的,那人有禍了! 
  6. 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,不見福樂來到,卻要住曠野乾旱之處,無人居住的鹼地。 
  7. 倚靠耶和華、以耶和華為可靠的,那人有福了! 
  8. 他必像樹栽於水旁,在河邊扎根,炎熱來到,並不懼怕,葉子仍必青翠,在乾旱之年毫無掛慮,而且結果不止。 
  9.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? 
  10. 我─耶和華是鑒察人心、試驗人肺腑的,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。 
  11. 那不按正道得財的,好像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;到了中年,那財都必離開他,他終久成為愚頑人。 
  12. 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,從太初安置在高處。 
  13. 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盼望啊,凡離棄你的必致蒙羞。耶和華說:離開我的,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土裡,因為他們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。 
  14. 耶和華啊,求你醫治我,我便痊癒,拯救我,我便得救;因你是我所讚美的。
馬太福音 16:20-28

馬太福音 第十六章 共 28 節經文

  1. 當下,耶穌囑咐門徒,不可對人說他是基督。 
  2. 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 
  3. 彼得就拉著他,勸他說: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 
  4. 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 
  5.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 
  6.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或作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 
  7. 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 
  8.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,同著眾使者降臨;那時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 
  9. 我實在告訴你們,站在這裡的,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。